《泰州政协》2017年3期-本期聚焦
发布时间:2017-07-24 10:56 来源:市政协办凝心聚力推进创业富民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政协五届二次常委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6月29日,市政协召开五届二次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促进创业富民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协商讨论,6位政协常委和委员进行了大会协商发言。现将发言主要内容摘登如下:
打造强劲平台 促进创业富民
市政协常委 徐晓芳
目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创业创新平台340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61个,市级76个,建设水平在苏中苏北处于较好层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缺少规划,资源分散。二是缺少影响大、示范效果好的样板平台。为此建议:
1. 立足全局规划,打造好四级惠民创业创新平台。由人社局牵头,科技、商务、团委等部门配合,制定全市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好市、县、镇、村四级惠民创业创新平台,明确平台建设的种类、数量、标准、建设主体、考核内容、奖惩措施等。
2. 借力国字资源,建设高端化、专业化、特色化的示范平台。依托国家医药高新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国字号招牌,试点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专业平台,推动医药、农业、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等平台建设走在前列;通过科研院所、高校、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创客等多方协同,融合产、学、研、用,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3. 整合各类资源,建设高标准综合服务窗口。按照“苗圃+孵化+加速”一条龙的要求,整合分散在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机构的数据与服务资源,打造服务泰州创业创新的集中窗口,推动形成服务要素聚焦融合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良好适宜的创业创新文化氛围。
4. 创新多元激励机制,全面激发社会创业投资热情。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平台建设,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改造建设为创业创新平台。引导和鼓励天使投资、创投基金等入驻,选择金融机构试点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
精准扶持下岗职工自主创业
市政协常委 杨世民
调研发现,在扶持下岗失业职工创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问题很突出,二是创业信息不对称,三是办“证”仍然很麻烦,四是“软”环境还需改善。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让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的“火”旺起来。市创业办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根街道、社区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确保全民创业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多宣传下岗创业典型、“创业富民30条”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路径,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强化创业理念,树立创业信心,激发创业热忱。
二、加大项目指导力度,让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的“路”通起来。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一大批创业“好点子”“好创意”“好项目”,发挥“千人创业导师团”作用,切实帮助下岗失业职工选好、选准创业项目,切实做到“带上路、扶上马、送一程”。
三、加大创业孵化力度,让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真正“创”起来。政府扶持工会等部门建设一批众创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依托这些平台加强对下岗职工创业的开业辅导,借助“天使投资”、“风投”等多种资源,借势借力,推动下岗失业职工创业成功。
四、加大多方扶持力度,释放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的政策“红利”。一是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下岗失业职工的创业贷款,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二是要真正降低创业“门槛”,切实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办证种类、节约办证时间。三是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将“创业富民30条”的具体细则和办法尽早成体系出台。
五、加大提升效能力度,打造最优营商创业环境。一要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人社、工会等部门及街道(村、社区)的作用,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创业的基础工作。二要搭建创业实体平台,积极为缺少场地的私营业主落实土地、厂房,让下岗失业职工能拥有自己的一席免费创业实体空间。三要下决心治理“三乱”。从源头抓起,全面清理、重新核定过时或过重的收费标准,坚决取消越权立项和重复收费项目。四要进一步转变部门作风。部门工作人员要更加带着感情去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创业服务工作,提供更加简便快捷、细致周到的服务。
鼓励创新创业 真心宽容失败
市政协常委 冯亚强
当前,在创业创新热潮中还存在“创业主体动力不足”、“全民创业氛围不浓”的现象,究其原因存在“三难”:一是急于求成创新难。一些创业者想一创就成,一创就富,害怕失败。二是考核体系容错难。相关部门还没有形成容错、纠错机制,制定的考核体系和指标往往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束缚了思想,捆绑了手脚。三是宽入严出再生难。创新创业失败后退出市场的过程中仍采用“严出”的方法,导致一些僵尸企业难以退出,一些受挫的创业创新者难以再生。为此建议:
一、更新思维,树立容错纠错的理念
创新创业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滋养,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十分必要。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新风尚,形成“创新光荣、创业可贵、创造无价”的价值导向。
二、优化考核,制定容错纠错的机制
相关部门要建立、优化并落实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指标,及时启动纠错机制,建立理性的容错态度、实施科学的纠错机制,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创业愿望得到鼓励,行动得到支持,成果得到尊重。
三、宽容减负,落实容错纠错的措施
一是政策帮扶。制订落实一些对受挫、失败创业创新者的帮扶政策,减免或返还费用,降低负担,以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二是信息支持。通过各种途径为创业创新者及时提供与时俱进,适应科技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富有经济效益的项目信息,避免创业选择的失误。三是重树信心。加强对受挫、失败创业创新者的心理疏导,为他们鼓足从头再来的勇气和给予“东山再起”的机会。四是化解风险。借鉴浙江等地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创业失败的补偿基金、创客企业库的风险资金池、创业贷款风险担保等形式化解风险的做法,减少和弥补因创业创新失误挫败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障继续创业创新的物质基础。
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创业富民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政协常委 戴金龙
一、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市、区结合本市、区财政经济状况,在原有基础上对“创业富民30条”作适当调整,制定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那些能够长远发展,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增加就业的项目,要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
二、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借鉴上海、深圳等改革先行地区做法,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联动,最大限度地精减、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要注意废止、杜绝一些不是审批实为审批的“备案”、“盖章”事项,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领照容易领证难”的难题。
三、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主要依托社会力量,根据创业工作推进实际情况,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等方式,逐步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创业导师队伍。要注重信息公开。创业导师名单及相关信息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部门与创业导师的信息沟通服务,及时掌握创业导师创业帮扶开展情况。要实行动态管理。对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导师进行奖励,淘汰考核末尾的导师。
四、夯实基础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要建立创业项目、劳动力数据库,依据基层平台对全市创业项目、每个劳动年龄段的劳动力基本情况等数据进行采集并纳入数据库。要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实现部门间系统数据互联共享,及时发布规模以上企业的用人招聘信息和企业相关情况,加大企业与求职者互动,提高招聘应聘成功率。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挥部门网络信息共享的优势,实行各类审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证,让能通过网络核实的信息跨部门、跨行业互联互通、无缝对接,从而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五、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鼓励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可以将原有的创业券调整为求职创业券,扩大高校毕业生补贴对象范围。同时拓宽融资渠道,有条件的市、区可以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种服务。
完善培训机制 助推创业富民
市政协委员 张忆铭
针对当前居民创业动力不足、门路不多、技能不强等实际,我市适时推出了“创业富民培训券”,受到广大创业者的高度好评。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创业培训成功率不高,二是创业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创业培训后续服务需要加强,四是高校缺乏系统的创业教育和指导。为此建议:
一是打造创业过硬技能。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更加关注创业者的创业过程以及新企业的创立过程,对有培训需求的群体进行培训需求摸底汇总,根据培训需求结合我市实际,设计分层次、多形式、针对性强、接地气的培训课程。
二是加快培训团队建设。要加快认定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专业培训机构充实我市创业培训团队,吸纳和邀请各层次创业成功人士成立创业培训辅导团队,遴选一批专家级高层次人才加入我市创业导师团,为创业者的创业方向、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创业管理等把脉诊断,为创业者提出建议及创业指导。
三是完善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建设。要利用我市现有的创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平台,定期、不定期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要以政府牵头建立区域性大型设备仪器共享平台,为创业者的产品研发提供强有力的公共集成化服务;要建设创业富民网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发布、创业信息、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是构建创业教育新体系。要打造“资源、平台、载体”三位一体的创业实训体系链。通过整合创业资源,组织创业活动拓展创业载体,打造沉浸训练体系,提高学生创业素质。要推进“全方位”创业孵化。学校统筹资源,突破瓶颈,通过校内互动,为学生创业提供全面服务。通过校政携手,为学生创业争取政策支持。通过校企合作,为学生创业破解资源困局。
五是简化培训券兑现手续。本着普惠式的原则,建议简化创业培训券的兑现手续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尤其是对在职职工及外地来泰有创业意愿的人群。
强化政策落地 加大资金支持
促进创业富民政策发挥更大作用
市政协委员 颜 俊
“创业富民30条”出台后,各地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举措,掀起创业富民的热潮。但在政策落实中,仍需要加大力度,用创新的举措去破解工作中的难题。
一、多措并举,强化政策“落地”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各项人才政策。要加大奖励力度,切实加大对企业培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营造有利于集聚人才的良好环境。要营造良好生态环境。部门和单位之间要优化服务协调一致,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并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和落实更完善的人才管理政策。
二、强化管理,完善行业规范
要制定管理办法,根据“富民30条”中有关“商务秘书”的相关意见,落实泰州市工商局的责任主体地位,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制定商务秘书公司的管理办法,明确商务秘书公司的准入标准以及奖惩制度,对存量和新增的商务秘书公司进行备案登记。要建立泰州市商务秘书协会,进一步规范商务秘书公司的经营,形成行业自律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监管,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建立专门的监管制度,尤其是对电商企业的网上经营行为,要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商务秘书公司也应该负责地督促入驻企业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及时进行年报等工作。
三、创新举措,加强资金支持
创业创新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建议政府加强创业融资服务,培育和引导公益性或市场化的专门服务机构,为创业青年提供包括政策宣传、融资辅导等在内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切实完善财税扶持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处于初创期但前景看好的创业项目的税费减免力度,降低受益门槛;积极探索通过社会服务定点采购、创业风险合理分担等方式,创新政策性扶持的有效机制。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健全激励的约束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广大青年创业者开发差异化金融产品,并在贷款利率、年限、担保方式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和便利,让想创业者更加“甩开膀子,撸起袖子加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