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协商机制 办好委员提案

发布时间:2016-09-19 09:40 来源:郑协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近年来,泰州市政协积极探索,围绕实现提案办理协商“全覆盖、全过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2016年,立案交办的275件提案在6月底前全部办结,协商率达100%,落实率、委员满意率创历年新高。

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全覆盖。每年年初,泰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根据提案特点,确定协商方案,努力提高协商成效。对建议内容涉及面广的综合性提案实行联合协商,由提案委牵头,组织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联合办理,共商方案,避免相互扯皮现象。例如,围绕有关污水治理的提案,泰州市政协提案委与市政府办公室、住建局、环保局、市政公用局一起座谈协商,并到提案中指出的污染河道现场察看,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建议得到采纳落实。对建议内容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提案实行对口协商,由提案委组织相关界别委员、提案人,通过视察、座谈等形式,与承办部门商研方案,提出有专业含量的意见建议供承办单位吸收采纳。例如,围绕加快泰州外向型农业转型升级的提案,市农委主动邀请提案人到农业园区视察、协商,促进提案办理和部门工作同步提升。对落实有难度,以及年年提、年年都不能很好解决的“陈年提案”实行面对面协商,由提案委开展调研走访,剖析问题根源,及时组织论证座谈,推动部门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做好办理工作。例如,关于给基督教堂办理产权证的“老大难”提案,提案委邀请市住建、国土、规划、城管、民宗等多个职能部门进行当面磋商,推动了提案建议的最终落实,得到了提案者的高度肯定。对一般性的提案实行委托协商,要求有关部门展示协商诚意,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例如,市城管局在办理有关投放公共自行车提案时,把与委员的协商互动贯穿始终,采取召开意见征集会、恳谈会、邀请委员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吸纳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公共自行车投放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好评。

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全过程。注重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为提案办理全过程协商提供有力保障。完善立案机制,把握“全会期间初审协商、闭会之后复审协商”两个节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动委员提高提案自身质量,为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奠定了较好基础。完善交办机制,通过“预交办”,征求提办双方意见,会同市委办、政府办及时调整主办、会办单位,有效提高了交办的准确性。完善办理机制,推进“三访”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前拜访提案者,征求委员意见;在办理中走访提案人,通报办理过程及进度;在办理结束后回访提案人,反馈落实情况。完善督查机制,由市政协常委会定期听取市委、市政府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并开展座谈协商;由市政府办公室、人大内司工委、政协提案委联合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集中督查活动,并将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由市政协提案委组织,定期对跨年度提案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本届以来的民生类提案进行集中视察,推动提案答复落到实处。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定期开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会同市人大、市政府对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