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履行好政协民主监督职能

发布时间:2017-07-24 11:12 来源:沙顺喜

兴化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  沙顺喜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政协组织有效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实现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独特优势,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一、明确定位,坚持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民主监督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特别是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政治上严格把关,确保政协的民主监督方向正确、原则不偏、节奏稳健、力度得当,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找准抓手,构建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

一是提升会议监督。多年来,我们注重运用会议协商的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在协商中彰显民主监督的特质和优势。近几年先后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普通教育质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等议题,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开展专题协商,针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今年,我们安排了“机关效能建设”这一监督性议题,召开主席会议进行专题协商,针对机关干部精气神、执行力、服务效率和绩效考核、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脉会诊。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在有关会议中增加监督性议题比重,同时着力在提升会议质量上下功夫,会前做深调研、精心准备,会上灵活安排讨论形式充分协商,会后抓好监督意见的办理跟踪反馈,努力提高会议监督的实效。

二是改进视察监督。视察本身就具有督促检查的性质,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但不可否认,政协视察活动中一度存在“为视察而视察”,“看亮点多、看问题少”的情况。此外,受时间限制,有时省略了必要的交换视察意见环节,导致视察变成了“走马观花、一看了之”。对此,我们要切实加以改进,还原视察工作的监督职能。今年,我们确定了学前教育和提案办理落实工作等监督性视察项目,一方面要完善视察流程,不仅实地察看现场,还要进行座谈交流,充分交换视察意见,提出批评建议;更重要的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去视察,瞄准薄弱环节去视察,通过视察发现并指出问题,真正由“参观性”视察转为监督性视察,把视察的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举措。

三是完善提案监督。相对于其他民主监督形式,政协提案在民主监督中具有广泛性、严肃性、规范性等优势。然而,从近年来委员提交的提案看,建议性内容多,监督性内容少,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为此,要鼓励和引导委员多提监督性提案,以提案的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要在重点提案中增加监督性提案的比重,加大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三方联合督办力度,形成提案办理工作合力。坚持每年选择一家承办提案数量大、提案人和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单位作为民主评议对象,促进办理工作,提升提案监督效力。

四是深化专项监督。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是民主监督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专项监督形式,组织程度高、针对性强、影响力大。十二届政协以来,我们每年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1-2个政府部门,对其履行职能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有效推动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这一专项监督形式,规范流程,形成制度,动真碰硬,不走过场,探索将评议成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让评议更具影响力,真正起到监督效果。同时要拓展充实专项监督内容,将民主评议的对象由具体部门单位,延伸至市委、市政府某一项重点工作,工作内容涉及的单位都可以成为评议的对象,开展跟踪监督,不断深化专项监督的内涵。

五是探索其他监督形式。近几年我们分别围绕“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破解城区停车难”、“保护水环境,做好水文章”等主题举行委员专题议政会,直陈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也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可以将各界群众零散的批评意见上升为系统的监督建议,在汇集反映社会舆情中有效开展民主监督。今年,我们正致力履职创新,积极推进网络新媒体监督,力求将政协“一微一站一刊”(微信公众号、网站、会刊)线上线下宣传交流平台同时打造成政协民主监督的平台,为委员开展经常化监督提供便利。

三、健全制度,营造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

一是规范监督程序。将重点监督议题纳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征求政府意见后,报党委批准后实施。精心组织监督活动,做细做实前期准备,深入现场调研视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报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形成的意见建议,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及时跟踪监督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党委、政府、政协联合会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民主监督议题、工作安排等重要问题。完善办理反馈机制,注重监督成果的跟踪问效。办理单位要及时反馈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办理、采纳和落实情况,政协要及时将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和有关部门办理情况向提出监督意见的委员和群众做好反馈,保持工作可持续性,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政协要注重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宣传。注重与新闻媒体配合协调,充分发掘新媒体平台优势,邀请媒体全程参与、跟踪报道监督活动,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公开性和影响力。

四、突出重点,增强民主监督的工作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民主监督活动要富有成效,不能面面俱到、处处开花,必须正确定位、选准角度,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找准短板、精准发力。比如针对城市交通秩序这一社会反映集中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我们持续通过大会协商发言、专题议政会、专题协商、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予以关注和监督,电动三轮车载客营运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今年我们安排了重点园区转型升级、推进精准扶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监督性议题进行重点协商,下一步还将围绕影响改革、发展、民生的重点问题,持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二是突出委员主体。政协民主监督不仅是单个委员的孤军作战,也不是一些精英的各抒已见,而是有组织的理性发声、有调查的权威论证。我们要认真做好委员日常联系、知情明政和服务管理工作,吸引更多的委员参与到民主监督工作中来。一方面要及时把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监督内容,提高委员参与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委员民主监督专题培训力度,强化监督责任,提高监督能力,形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突出调查研究。要坚持先调研后监督,因为只有调研工作做得充分了,才能有监督的底气,批评建议才能提到点子上、督在关键处,才能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采纳。要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集中精干力量开展调研,组织委员多角度全方位深入挖掘、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监督意见,使政协民主监督更具民意基础、更接地气、更有生命力。

四是突出监督效果。要更加注重监督意见的跟踪、反馈、转化,保证监督成果落地、取得实效。一方面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对口联系,争取将监督意见落实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细化监督意见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适当运用媒体公示、跟踪督查等方式,促进监督成果转化;另一方面要将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融合,发挥监督整体成效。

我们将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深入实际,努力实现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发扬民主和增进共识的协调统一,使“软监督”产生“硬效果”,不断提升人民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