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五次第5018号提案: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企业创造适度宽容营商环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12-13 14:50 来源:泰州政协

一、调研情况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疫情影响导致我国经济增长仍有不确定性。在企业家座谈会和走访企业调研中,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有不少企业反映“执法检查多、行政处罚多”等问题。

(一)泰州实际。从调研得知,企业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同部门不同要求,企业无所适从。如,某企业租赁标准厂房从事工业生产,标准厂房是按建筑规范设计的,环保部门检查时指出企业安装了气味抽排处理装置,车间的门不能常开,否则属无组织排放,要求整改。消防部门检查指出车间门不常开影响火灾逃生,属于消防安全隐患,要求整改。企业无论是“开门”还是“关门”都要受到处罚。企业主反映,虽然罚款几千元数额不大,但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二是检查过于频繁,企业不厌其烦。如,某苏南转移到泰州的电子企业,每周接待政府各类检查、参观活动少则3次、多则5次,有的检查还需要企业负责人亲自接待陪同,过多的检查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该企业反映,原在苏南办厂时一年也没有几次。

三是执法标准前后不一,企业反复投入。如,某园区引进某新材料企业,引进时按照园区环保、消防、安监等要求建厂,但工厂即将竣工时,环保、消防部门又按照国家最新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新标准的问题责令企业整改,增加了企业的投入成本。

(二)他山之石。我们就依法执法营造适度宽容的营商环境学习了外地的先进经验。

国外:国外发达国家基本没有日常的执法监管。对于企业的日常监管,国外发达国家实行年报制,企业只需要按照要求向政府提交企业年报表、财务报表即可,政府默认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除非政府接到投诉、举报,一般情况下不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如新加坡、新西兰、美国等国家都是实行这样的制度。据在我市投资的某台资企业老总讲,他的新加坡的企业经营活动中,不需要也没有接触过政府执法部门。

深圳市:2020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推进行政机关之间监管标准互通、执法信息互联、处理结果互认,严禁多头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同一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合并进行;不同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检查”,以此来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第一百条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行政机关应当优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纠正违法行为。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的或者教育劝导后予以纠正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建立起相对宽容的柔性执法机制。

浙江省:搭建起一个政民、政企互动的畅通平台,不仅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督查”并驾齐驱的局面,还铺设了一张“互联网+监管”的大网,全省98.84%的执法人员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通6.15万个账号,平均每天开展2.2万次网上执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管,让执法在阳光下进行,随时随地接受各方面监督。企业也能够在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平台了解掌握执法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问题分析:

二、问题分析

据了解,目前我市31个部门累计全口径行政处罚权共有5689项,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42%。分析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尽管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涉企信息归集,但执行效果仍有欠缺,名目繁多的各类检查仍然存在,企业应接不暇。二是行政罚没收入居高不下。处罚多、处罚偏重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市(区)、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般违规行为,简单一罚了事。从市本级(海陵区和高新区)抽取的11项罚没收入数据看,2019年罚没收入为3.69亿元,比2018年增加了1.52亿元;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罚没收入仍达到2.87亿元。三是服务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执法人员防止自己被问责、追责,不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以罚代管、以罚完成任务,缺乏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的意识和基本能力素养。

具体意见:

三、具体建议

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同时要求“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了“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也提出了“全力打造智能化的便捷体验、人性化的效能体验、法治化的公平体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工作要求。

2019年,我市下发《关于印发

通过调研,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到,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优良营商环境基础和保障。深圳、浙江等地的做法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利用互联网来促进“阳光执法”,利用大数据来规范执法过程,固化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全程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务环境,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为此,现就依法行政为企业创造适度宽容营商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立行政处罚一张网,汇集全市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打通市(区)、部门间执法信息壁垒,实现涉企处罚信息公开、共享。企业借助公开信息,可以随时查看执法计划、处罚依据、标准和次数等,实现有章可循、留痕可溯。

二是加强涉企执法检查网上备案。除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进入企业检查的,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检查、重要活动检查等,一律实行检查备案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市级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可学习借鉴浙江的经验做法,各部门执法人员都需要在平台注册,执法行为全程在平台可追溯,执法结果在平台可查询。整合各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工作内容,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力量,合理安排,协同配合,尽可能减少单项检查。

三是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司法、效能等部门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对企业投诉举报的“多头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切实加强涉及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对行政复议纠错的案件,要追根求源、举一反三,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对行政处罚结果的监测运用。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各部门行政执法形成的处罚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查找共性问题和缺失环节,提出完善制度和整改建议,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能力和综合执法的合力。同时,对各部门处罚集中度高的企业,要形成预警预报、跟踪监测、重点帮扶,情节严重且不予整改的企业,要与信用记录、项目资金申报挂钩。

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两者相得益彰。给企业家创造一个适度宽容的营商环境,就是让企业家安心、舒心地去创造财富、创造就业机会,在幸福泰州愉快干事业、积极作贡献!